第 三六 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
第 358 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、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,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第 359 條 無故取得、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,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第 360 條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,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第 361 條 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前三條之罪者,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。
第 362 條 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,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,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第 363 條 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,須告訴乃論。
Original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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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 June, 2006
29 June, 2006
程式設計之道
StandardTHE DAO OF PROGRAMMING
程式設計之道 冼鏡光 Geoffrey James
微電腦時代96,97
第一部 寂靜虛無篇
大師如是說:"學會從程式抓蟲子之後, 就可以畢業了
1.1 節
.寂靜虛無中有奧秘, 不動不靜, 乃程式之源,
吾無以名之, 故稱之為程式設計之道.
.若道至大, 則作業系統至大; 若作業系統至大,
編譯程式亦然; 若編譯程式至大,
則應用程式亦復如是, 是故使用人大悅, 世有和諧存焉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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